各会员企业: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对平台申请报告认真审核,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公益性强、服务业绩突出、积极参加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和“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等工作成效明显的服务平台(如拟申请信息类、培训类示范平台每家服务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拟申请技术类、创业类、融资类示范平台每家服务企业达到500家以上),总结提炼示范性表述,提出推荐意见。2019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可自愿重新申报。
二、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中国软件名城、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可推荐本城市(区域)1家服务平台(同时具备以上多个条件的城市或区域只可推荐1家),报所在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及省有关单位,直接向省工信厅提出申请。上述平台不计入市级推荐数量。
三、请各会员企业于7月3日前将《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3)和申请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报送临沂市中小企业(维权)协会(市北城新区文化中心A座14楼,邮编:276000),全部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将协会指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荐上报,请各会员企业积极申报。
五、《管理办法》和相关表格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青青 19805390555
巩永芳 15165578617
电子邮箱:lyzxqywqxh@126.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的通知
2.有关全国性协会名单
3.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临沂市中小企业维权协会
2022年6月21日